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好转,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野猪繁殖加快,出现了野猪等野生动物的生存范围与人的生存范围相重叠的问题,对农作物的损坏呈逐年增大之势,尤其当玉米、红薯、水果等农作物快要成熟时,成群结队的野猪昼伏夜出,毁坏庄稼及果树,为驱赶野猪,确保辛苦种植的庄稼免遭破坏,村民们采取播放喇叭、在地边搭棚看护、敲盆打鼓发出声响等方式驱赶,均无济于事,农民仅有增加收入的农作物就这样没有了,影响村集体消薄和低收入农户增收,村民在驱赶野猪的同时,也存在受到袭击的危险威胁村民的生命安全。
建议:
一、合法组织猎杀。许多村民都知道野猪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敢伤害捕杀,在野猪泛滥的地方,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可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共同制定和执行猎捕计划,定期合理适度捕杀野猪。
二、建立护农狩猎队。以乡镇为划分,由各派出所牵头,各乡镇配合,成立狩猎队,队员从民兵人员择优聘用,政府采
用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补助误工和购买人身财产保险。
三、对受损农民给予经济补偿。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野猪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定的保护动物,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山区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坏的现状,制定有关补偿政策和标准,按实际遭受的损失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四、纳入保险范围。建议保险公司将野猪损害农作物纳入特种农业保险范围,根据村民种植农作物的种类、面积及预估产值,经由相关部门核实后将数据汇总投保,由政府协助出资投保。
五、政府适当下发补贴。通过补贴鼓励农民制作栅栏、铁丝网,种植荆棘篱笆树等防护带,或购买强光灯照射驱赶野猪,有效隔离和保护农作物。
稼和农林作物,多地甚至出现了野猪进城进村入户伤人事件,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对此,基层群众反映强烈。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野猪危害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