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女孩尸体
4月27日19时许,16岁的赵芳到郭仓乡矛滩村走亲戚,之后就一直联系不上。
4月28日11时31分,赵芳的母亲收到由赵芳手机发来的短信,称女儿已被绑架,索要人民币6万元。
……
年龄仅16岁的赵芳,与人、与社会接触都特别少,没有较深的社会积怨,家境一般,似乎不可能有被绑架勒索钱财的可能。而这一切会不会是一场发短信“报复家人”的恶作剧?……
案件缘起
十六岁少女“无端”被绑架
4月28日中午,汶上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位年过半百的男子急切地冲了进来,对民警说:“我要报案,我女儿被绑架了。”民警一边安慰着男子,一边把刚倒好的茶水递到男子的手中。在民警的耐心引导下,男子慢慢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经询问,报案男子名叫赵明,是汶上县郭仓乡人。据赵明讲述,4月27日19时许,他仅有16岁的女儿到郭仓乡矛滩村走亲戚,之后一直联系不上。4月28日11时31分,孩子的母亲收到孩子的手机发来的短信,称女儿已被绑架,向女儿家人索要人民币6万元。听着赵明陈述,民警深知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案件,民警详细询问了赵明女儿赵芳近日的活动、交往及平时的表现情况。
亲戚怀疑被外地“抓黑工人”带走
在赵芳14岁时,因家贫产生厌学情绪,初中二年级下学后随母亲打工至今,先后在附近徐堂村玩具加工厂等地做零活,父亲赵明则在附近的建筑工地做建筑工,一家四口人生活不算富裕,但也勉强度日。因年龄较小,赵芳平时与人交往较少,没谈过男朋友。
办案民警乔装打扮,深入赵芳所在的村进行了秘密调查。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走访与赵芳有较好私人关系的同学,以期发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另一路民警根据27日赵芳的活动情况,逐一与有关人员当面交流,以期发现赵芳在失踪前的活动路线。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查,民警发现赵芳很少上网,无涉毒等不良行为,通过走访在27日接触的三位亲戚,均反映在当日赵芳表情、语言、行为自然,排除了发短信“报复家人”的恶作剧可能。当民警问及赵芳失踪的原因时,亲戚均不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甚至怀疑被外地的“抓黑工人”带走了或者是被买卖人体器官的人带走了。
民警兵分三路,最终锁定嫌疑人
为了尽快破获此案,办案民警兵分三路,一路由刑警大队负责人韦德明带队围绕赵芳家庭的社会关系、人员交际、经济往来、近期活动等情况展开全面调查;一路由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翟培正带队前往市局技侦支队,争取技术支持;另一路由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宗波带队负责调取、分析赵芳失踪前沿途所有监控录像。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查摸排,各路民警均调查到有价值的线索:刑警大队负责人韦德明带队负责全面调查组,通过秘密摸排走访,得知赵芳在郭仓乡一玩具加工厂打工时与该厂老板张强关系密切,但在办案民警就此事询问赵芳的父亲赵明时,赵明却矢口否认。办案民警没有放过这一疑点,反而加大了调查力度,重点调查张强的近期活动情况。经查,张强近期在承包汶上县某回迁小区的3号楼的清工,而回迁工地的位置就在汶上县城的西南方向。负责调取、分析赵芳失踪前沿途所有监控录像的工作组,通过调取、分析相关监控录像发现在27日19时10分左右,赵芳在郭仓乡任仓大街一服饰店短暂逗留后,一个人骑电动车往汶上城区方向走去。专案组汇集各路民警调查的情况:种种迹象表明,赵芳最后的活动范围应该在汶上城区而且张强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乔装打扮,监视嫌疑人的一举一动
根据侦查的情况,民警立刻对张强严密监控。民警乔装打扮,前往张强工作的工地上侦查情况,因为工地四周开阔,且工人较多,不利于对嫌疑人的传唤及抓捕工作,但乔装打扮的专案组民警还是严密监视了张强的活动情况,并详细记录了张强在工地上的活动情况:19时20分许,张强在工地上装水泥,19时41分许,张强开始清理工地上的干活工具,20时03分,张强一个人骑电动车从汶上西外环返回其郭仓乡徐堂村的家中吃饭,20时27分关上家中大门开始睡觉。自始至终,办案民警没有发现赵芳。办案民警分析赵芳可能被潜藏或已经遇害。
就在此时,赵芳母亲手机上收到两条短信
就在此时,赵芳母亲手机上又收到两条短信,威胁赵芳母亲不要报警,否则撕票,仍然索要钱财。难道是专案组的行动暴露了?如果是这样,那将对赵芳产生不良影响,一时间,气氛骤然紧张。刑警大队负责人韦德明仔细分析了赵芳母亲收到的短信内容,果断判断出嫌疑人没有察觉到民警行动,稳定了现场气氛,并立即向专案组组长许文祥、副组长朱玉春做了汇报,许文祥局长果断命令:立即实施抓捕。经线人提供,犯罪嫌疑人张强腕部力量过人,身体灵活,外号“猴子”,很难抓捕。为防止行动期间犯罪嫌疑人撕票,副组长朱玉春到抓捕现场亲自指挥,专案组组织了50余名民警,兵分四路对犯罪嫌疑人张强实施抓捕。一路由郭仓派出所负责外围警戒,并对犯罪嫌疑人藏身之地实施包围,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一路民警由刑警大队负责人韦德明带队,由犯罪嫌疑人张强家的大门攻入……9时整,副组长朱玉春下达了抓捕命令。三路民警同时行动,一举攻入犯罪嫌疑人张强家中,刚在床上爬起欲跳窗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张强来不及反抗,被当场生擒。
嫌犯最终承认犯罪事实
抓获张强后,张强却矢口否认与赵芳认识,声称与赵芳并不熟悉,极力掩饰与赵芳认识并熟悉的客观情况。办案民警分析,张强越是掩饰客观存在的情况,这越能说明其心虚,同时表明赵芳已经遇害的可能性极大。为此,办案民警制订了详细的审讯计划。一点点撕破张强心理防线,通过这样的谈心交流,张强逐渐放松了对审讯民警的心理戒备,至29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张强一点点的交待了杀死赵芳的作案过程。
张强供述:27日夜里9时许,迫于经济压力,他在送赵芳回家途经汶上莲花湖时,将赵芳推入水中溺死,于28日上午用赵芳手机卡向赵芳的母亲手机上发送了已经绑架了赵芳并索要6万元现金的事实。办案民警根据其供述,去现场寻找尸体未果,进而分析现场方位位置的特点,认定现场的方位位置的特点不可能造成赵芳被推于水中溺死。根据这样一个客观事实,办案民警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张强的审讯力度,最终张强彻底供述了杀死赵芳并向其母亲发送短信索要钱财的犯罪事实。
美丽邂逅悲惨结局